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99-1【音樂教育「藝」同行—音樂欣賞教育推廣】實施計畫
壹、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
貳、計畫目的: 為配合學校音樂欣賞教育,本案將透過和學校合作的關係,藉音樂欣賞教育推廣方案校外教學計畫,邀請全國各級學校老師學生「藝」同行於校外教學活動中,參訪交響樂團及演奏廳的行程,加上98年底甫啟用之『臺灣音樂文化園區—影音文化廣場及樂器展示區』,透過參觀及實際互動體驗樂器、作曲家、以及音樂相關知識,介紹給青年學子,培養青少年音樂欣賞能力,以提升古典音樂欣賞人口,落實音樂教育的推廣與紮根。
參、實施目的: 一、發展樂團與學校合作關係,樹立音樂推廣之典範。 二、培養古典音樂欣賞人口,增加未來樂團表演之觀眾人數。 三、協助學校建構五育並重之教學環境。 四、啟發學生欣賞音樂能力。 五、加強教師音樂素養和專業知識。
肆、活動內容: 一、日期:99年04月16日(五)開放對象為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二、活動地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2號) 三、參訪內容: (一)交響樂團演奏實景(演出曲目於活動一週前公佈於本團網站) (二)演奏廳硬體設備 (三)欣賞音樂會禮儀解說 (四)音樂文化園區參觀
伍、參加對象:各縣市各級公私立小學
陸、參加辦法: 一、本參訪活動免費接受學校申請。 二、參訪人員往返交通由申請單位自行處理。 三、每所學校參訪人數至少10人以上,最多350人,額滿為限 (須有領隊隨同,處理各項事宜)。 四、申請方式:填具活動申請表(如附件)於99年03月12日前傳真、郵寄或以電子郵件傳送 至本團,待申請通過後另以書面通知安排參訪行程。 五、每場次申請總人數若少於250人,本團將調整舉辦場次或併至其他場次,並函轉學校配合。
◎辦理單位: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研究推廣組 洽詢電話:04-23391141#165 王家凰 傳真號碼:04-23304094,地址:413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2號 網址:http://www.ntso.gov.tw,電子信箱:riions@ntso.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