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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團約用人員(專業助理)(預估缺)甄選公告

本團約用人員(專業助理)(預估缺)甄選公告

一、職稱:專業助理(研究推廣組)。

二、到職時間:本職缺預計114年7月1日(二)起出缺,實際到職日可面議。

三、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

2.國內外大學畢業,具音樂或藝術相關科系背景尤佳,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英文能力尤佳。。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四、工作項目:

1.協助音樂人才拔尖計畫。

2.協助附設團音樂會、管理。

3.協助暑期音樂營工作。

4.協助影音館偏遠學校戶外活動參訪。

5.協助遍撒音樂會。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另需配合團務需要出差)

六、報名方式:

1.採紙本掛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報名或親送文件報名,掛號或親送之收件地址: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推廣組專業助理」。

2.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

(1)簡歷表(請將ODF電子檔寄至p133@ntso.gov.tw彙辦)。

(2)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附照片、填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簽名)。

(3)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正本於面試時查驗)。

※以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具下列學歷證明文件:

A、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外交部授權機構、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各地方法院所屬之民間公證人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中文譯本」等2項文件。

B、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請註明服務職稱與起訖日期)。

三、報名期限:

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除初審合格本團擇優通知面試者外,餘不另通知。

四、起薪:新臺幣35,609元起(支256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點),並視錄取人員最高學歷提敘,如具碩士學歷者,提敘二級(至266薪點);如具博士學歷者,提敘四級(至276薪點)。

五、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4-23332133,信箱:p133@ntso.gov.tw。

六、本案視甄試成績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