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樂器項目及名額:
(一)聘用職務代理人(大提琴團員與雙簧管團員)各1名。
(二)擇優錄取,並酌增備取人員1~2名,未達樂團應具演奏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約聘期間自本團通知報到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雙簧管團員)及107年5月27日止(大提琴團員);如該留職停薪人員提早申請復職時,職務代理人即須無條件離職。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1月15日(三)17:00截止(以本團收件日為憑)。
※報名文件、填寫範例與考試曲目等,請參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