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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06年聘用職務代理人甄選:雙簧管團員與大提琴團員

一、甄選樂器項目及名額:


()聘用職務代理人(大提琴團員與雙簧管團員)1名。


()擇優錄取,並酌增備取人員1~2名,未達樂團應具演奏標準者不予錄取。


()約聘期間自本團通知報到日起至107119日止(雙簧管團員)107527日止(大提琴團員);如該留職停薪人員提早申請復職時,職務代理人即須無條件離職。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1月15日(三)17:00截止(以本團收件日為憑)


 


報名文件、填寫範例與考試曲目等,請參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