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採購公告:重建藝術史暨典藏文物設備環境改善(A109054)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公告日:109/12/11




機關代碼A.25.100.1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單位名稱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
聯絡人吳珮華、鍾美玲
聯絡電話(04)23391141分機211或115
傳真號碼(04)23391930
電子郵件信箱mling@ntso.gov.tw



標案案號A109054
標案名稱重建藝術史暨典藏文物設備環境改善
標的分類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8,5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8,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09/12/24 17:00
開標時間109/12/25 10:00
開標地點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行政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文化部藝文採購財物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本公告未載明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其他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應隨時注意等標期間機關是否有異動本案招標訊息。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增時間109/12/10 17:13




採購評選委員
遴選委員名單產生方式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