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112/12/15
[機關代碼]A.25.100.1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單位名稱]行政室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
中正路738-2號[聯絡人] 鍾美玲[聯絡電話] (04)23391141#115
[傳真號碼] (04)23391930
[電子郵件信箱]mling@ntso.gov.tw
[標案案號]A112050
[標案名稱]113年度樂器托搬運[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295,700元[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1,295,700元[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12/15[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系統使用費] 20元[文件代收費] 0元[總計] 20元[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行政室[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12/21 17:00[開標時間] 112/12/22 10:00[開標地點] 本團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團行政大樓1樓服務台(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其他
[履約期限]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具公司登記
- 具商業登記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設立之汽車貨運業,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本公告未載明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其他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應隨時注意等標期間機關是否有異動本案招標訊息。[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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