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團行政室專員甄選公告(預估缺) (※報名者應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一、職稱:專員。

二、職系:綜合行政。

三、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四、名額:1名。

五、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0月1日止。

六、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含)以上證照,並具辦理採購經驗二年以上。

(五)主動積極、思維縝密、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輪調與假日加班或出差者。

(六)具原住民族身分或身心障礙者為佳。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及核銷業務。

(二)研考業務。

(三)促參業務。

(四)技工友管理。

(五)音樂會現場服務。

(六)專案業務。

(七)其他交辦業務。

八、辦公地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並須配合團務需求,至外地出差。

九、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10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其中務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自傳)」中陳述上列工作項目之相關經驗(如承辦採購或促參業務之起迄期間與金額規模、研考業務之項目與內容等)。另將下列資料一併上傳至報名系統:

1、採購證照。

2、採購證照以外之其他證照或合格證書 (如英檢、促參證照等,無則免附)。

3、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團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2、正取人員將由本團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

3、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人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所涉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電郵p133@ntso.gov.tw,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23332133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