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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公開甄選研究助理1名

一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學校具備音樂、表演藝術、管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含)資格以上成績優良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及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項目:


    1、辦理演出舞台工作相關業務。


    2、配合樂團排練及演出執行相關工作。


    3、辦理團員樂器使用管理相關工作與業務。 


    4、其他相關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演出活動組研究助理)。


    2、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如附件1)、應徵簡歷及工作實績資料表(如附件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正本於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相關考試及格證書、證照或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相關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


    3、請應試人員依附件3:應徵職務計畫書,就指定主題擇一研提可行之研究推動計畫書(以A4橫書,計劃書內容含工作內容、流程、解決對策等內容,字數不得少於3000字),併同上開報名文件寄予本團。


    4、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鄭先生,電話04-23332133,E-MAIL:[email protected]


 


四、報名期限:


民國106年1月17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五、薪資待遇:


依教育人員待遇條例與相關規定辦理。


 


備註:本案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