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履約地點 | 其他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至活動結束返回臺灣後20個工作天止(詳契約)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 勞務類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0.01.07」 勞務類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9.09.30」 勞務類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9.09.30」 勞務類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是 |
廠商資格摘要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1.具公司登記
- 2.具商業登記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 合法設立之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2、旅行業執業執照。3、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投標廠商如有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相關情形,請依規定辦理,並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且提供揭露表(事前揭露)。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本公告未載明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其他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應隨時注意等標期間機關是否有異動本案招標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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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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