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2年度「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東南亞專案補助徵件,自即日起至12月16日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受理線上報名。
文化部表示,為拓展民間社會之國際視野,增進國人對東南亞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深度認識,從102年開始推辦東南亞文化交流補助計畫,迄今已補助111項雙向交流案,有381位東南亞藝文人士獲邀來臺交流,在臺逾27萬國人親身參與相關活動。
東南亞專案交流國家包括新加坡、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汶萊、緬甸、寮國、柬埔寨、東帝汶。計畫申請內容多元,不限主題、不拘形式;配合各國邊境管制穩健開放,112年度補助專案為提高計畫執行力及可行性,鼓勵團隊逐步回復實體文化交流及展演,亦可結合數位工具及平台線上進行交流合作,活動執行期間為112年2至10月。
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且從事與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團體及機關(構)皆可提出申請,歡迎各界有興趣參與東南亞交流合作之團隊踴躍遞件。有關補助相關資訊及須備文件,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請點擊開啟)查詢,或洽文化交流司龔先生02-8512-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