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圖書室典藏近三萬餘件國內外音樂圖文影音資料及兒童音樂繪本,並設有多組視聽設備可閱聽使用,提供愛樂民眾查閱及研究或教學多元用途。
【借閱證申請】
一、申請資格及所需文件: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6歲以上持身分證(外籍人士持護照),親自至本室填寫申請書辦理。
二、使用範圍:圖書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並應遵守本室之閱覽規則。
三、補換發:本證若遺失或污損至不堪使用,請至本室申請辦理,每年以1次為限。
【閱覽規則】
一、進入本室請將借閱證交管理人員驗證登記保管,離開時歸還。
二、讀者請將個人物品寄放置物櫃,不得攜入本室內;離去時應自行攜回,本室不負保管之責。
三、本室圖書、期刊及視聽資料等館藏資料均係開架閱覽方式,閱覽後請歸回原處。
四、可外借資料類型:
(一)標示為外借區者。
(二)外借:每張借閱證可外借資料計5件。
(三)借期:14天,如逾期超過2次,本室得停止借閱權利。停借日數以逾期日數計,最高停借日數不超過60天。
(四)續借:以1次為限,可親自來本室辦理或電話通知;到期日以辦理續借日起算14天。
(五)借閱資料若逾期1年不還者,除停止借閱權利外,停借期間並不得內閱本室各項資料。
(六)讀者借閱資料若遇本室亟欲收回時,應於收到通知2日內歸還。
(七)遺失或污損整部圖書中之一冊或一冊以上者,其賠償概以整部賠償計價。
(八)借閱資料遺失或損毀至無法歸還者,應購置相同版本資料賠償或照定價賠償;未登錄價格者依查得一般市場行情估算賠償。
五、歸還:將欲歸還之資料攜至本室服務台並出示借閱證。
【圖書室空間】
● 服務台
借閱證申請(補、換發)、資料借還、諮詢等服務。
● 閱覽室
1. 閱覽資料以本室館藏資料為限。
2. 不外借資料如需影印,請向服務台申請登記,以5張為限。
● 個人視聽區
1. 請持借閱證向服務台登記使用,每次使用以2小時為限。
2. 使用之視聽資料以本室館藏資料為限。
3. 除個人視聽區設備可自行操作,餘設備請洽本室人員協助。
4. 如利用本室器材從事不當行為或私自拷貝具有著作權之資料,應自負法律責任。
5. 使用本室設備請務必愛惜,如因操作不當致資料受損,須照規定賠償;設備受損須依修復或更新設備所需費用照價賠償。
● 多人視聽室
1. 10人以上,需事前以書面預約申請使用。
2. 每次使用以3小時為單位。
3. 使用之視聽資料以本室館藏資料為限。
【開放時間】
週二至週六 09:00-12:00、13:00-17:00(國定假日配合休館)
洽詢電話:(04)2339-1141分機655
▶ 館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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